blog:部落格
部落格音義兼譯,說出了作為一個「格」(一個放置文章的視窗框兒),以及能讓網際上志同道合的朋友作交流、回應的特點。就像把“club”譯作俱樂部一樣,一絕。
不少人採用「博客」,但把一個「格」,說成是人本身(「客」指的是人),根本就是譯錯。
有人採用直譯自“Web-log”的「網誌」,但這譯名太普通,也不能顯示它與傳統網頁或新聞組發佈的log有什麼不同。我更不會認同「網上日記」,除非大家也認同寫「日記」的人,不應該盡力天天都寫。
另一譯名為「博格」,這修正弓「博客」一詞的錯誤,可惜不太常用。此外,也有人直接音譯成「博」。
blogger:部落格主/格主
有人把“blogger”譯作「博客」或「部落客」。用「客」指人,總比指那個「格」好。但這譯法,卻把主客顛倒了。前來閱讀、留言的,才是「客」。 作為部落格的第一發佈者、使用者、管理者,“blogger”應是主人。所以作為尊稱或定指時,沒理由要稱呼人家為「客」。
要說明一點,其實blogger並非一個特殊的身份。要開個部落格,太容易了,每個人都有條件、有能力,利用這個「格」,發表自己的感想。當年有人批評過,把“blog”譯作「博客」,一個「博」字,含有精英主義,使這東西由平民階級變成高尚階級。
我對「博」字沒太大意見,卻在乎大家寫部落格時的心態。
參閱:





